
在生活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会涉及借款和放贷的情况,这时候就会面临一个问题:这些债务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很多人对这个概念比较模糊,不清楚什么样的借款放贷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什么样的不算。比如,丈夫背着妻子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最后投资失败还不上,那这笔债务妻子要不要一起还呢?又或者夫妻双方一起向朋友借了钱用于家庭经营,这肯定是共同债务,但具体认定起来又有哪些标准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借款放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
一、认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二人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向银行贷款买房,这就是典型的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共同债务。而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孩子学费等,也属于共同债务。
二、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共同意思表示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比如,夫妻双方一起和债权人签订借款合同,或者一方先借了钱,另一方事后明确表示愿意一起承担还款责任。曾经有一对夫妻,丈夫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了钱做生意,妻子一开始不知道,但后来知道后在借条上补签了自己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这笔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开支,包括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等方面。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这些方面,即使另一方不知情,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妻子以个人名义借款给孩子交学费,这就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四、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
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丈夫瞒着妻子借了一大笔钱去炒股票,这笔钱远远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五、举证责任
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举证责任很重要。对于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债权人只需证明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即可。对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一般无需举证,由债务人证明该债务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借款放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清楚后,后续还可能会遇到债务偿还的问题,比如一方不愿意承担债务,债权人该如何维权,夫妻之间如何分担债务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容易引发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债务问题上少走弯路,不用再为这些棘手的事情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