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律师作为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XX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自2016年开始执业以来,专注于行政法实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处理过众多行政案件。此次某水务科技公司与某市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就展现了李超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专业能力。
案件背景
原告北京某水务科技公司与西安市XX区某镇XX签订协议负责污水处理厂运营,该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西安市某XXXXXX先后对原告作出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原告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西安市某XXXX作出维持处罚的复议决定,原告仍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维权
李超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积极为原告维权。在一审中,经过深入分析和举证,成功让一审法院判决撤销案涉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李超律师凭借其专业的行政法知识,对案件进行了精准的把握和处理。
二审应对
西安市某XXXX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李超律师团队继续为原告应对。二审中,各方均未提交新证据,李超律师坚持从事实和法律角度出发,阐述原告不应被处罚的理由。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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