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夫妻之间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些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双方就会选择去申请离婚。一般来说,夫妻会先签订离婚协议,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好,再去申请离婚登记。可要是在离婚冷静期内,对于离婚协议里的某些条款一直达不成一致,那之前提交的离婚申请能不能撤回呢?这是很多面临离婚困扰的夫妻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法律规定可撤回离婚申请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离婚登记处理表》一并存档。比如小李和小张去申请离婚,在冷静期内,小李觉得离婚协议里财产分割不合理,不想离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申请。
二、撤回申请的操作流程
首先,要确定自己是在离婚冷静期内。离婚冷静期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的三十天。然后,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接着,亲自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整个过程并不复杂,但一定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撤回申请的影响
一旦撤回离婚申请,本次离婚登记程序就终止了。如果之后双方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比如小王和小赵撤回离婚申请后,过了一段时间又想离婚了,他们就得重新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然后再等三十天的冷静期。所以撤回申请要慎重考虑,毕竟这意味着之前的离婚申请流程白费了,需要重新开始。
四、无法达成协议的其他解决途径
如果离婚协议一直无法达成一致,除了撤回离婚申请,还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财产证明、子女情况证明等。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例如,夫妻双方对于房产分割有争议,一方可以提供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等证据,让法院来判定房产的归属。
离婚申请撤回后,后续如果夫妻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又想离婚,该如何重新规划离婚流程呢?是再次申请协议离婚,还是直接选择诉讼离婚呢?这些问题可能会让很多人感到困惑。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制定合适的离婚方案,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这件事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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