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徐权峰律师毕业于兰州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5年执业以来,他一直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服务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细作。他身兼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总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等多个重要职务,是安徽省直刑事法援死刑辩护团成员,还荣获合肥市十佳律师等众多荣誉。
徐权峰律师擅长办理诈骗犯罪辩护、经济犯罪辩护、死刑辩护、刑事风控和合规等案件。从业多年来,他多次被表彰,办理了多起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案件,如“元旦跨年夜芜湖女大学生坠楼案”,以及多起“无罪”“死刑改判”案件,其专业能力得到了广泛认可。
案例纪实:抽丝剥茧,击破指控
以孙XX开设赌场罪一案为例,2019年3月,孙XX接手棋牌室,提供赌具邀人赌博,抽头渔利9万余元,被指控构成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且系恶势力集团犯罪。
徐权峰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次谈话、反复阅卷,与公检法充分沟通,全方位挖掘有利因素。他从两个关键方面对指控进行了有力反驳。
恶势力指控证据不足
徐权峰律师指出,恶势力犯罪有明确的人数和手段特征。本案中,孙XX的行为不符合恶势力犯罪的特征表现,且他与另一位孙XX无共同犯罪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孙XX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固定成员缺乏依据。
抽头渔利金额证据存疑
网络型开设赌场虽有情节严重标准,但实体型并未明确规定,不能直接套用。而且,本案中大部分证人证言关于棋牌室收入情况不真实,抽头钱金额不一致,除春节少量“拱猪”行为外,多为娱乐活动。即便认定开设赌场,也应以“拱猪”台费计算抽头渔利,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
最终,法院充分采纳了徐权峰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孙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徐权峰律师在证据审查与细节挖掘方面的卓越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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