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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受伤索赔无门?律师抽丝剥茧锁定真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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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6 · 105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步青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4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2210482512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咨询电话:17805135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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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陈步青律师是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劳动工伤等纠纷。在“工地受伤两公司‘踢皮球’”案中,他接受委托,面对用工主体混乱难题,指导当事人梳理证据,申请调查令获取关键材料,最终锁定真雇主,为当事人主张工伤待遇扫清障碍。

专注工伤纠纷的专职律师

陈步青律师是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大学本科学历。他专注于民商事业务领域,具备较强综合业务能力,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工伤纠纷,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帮助众多劳动者获工伤赔偿,对疑难工伤案件认定有独到经验,以专业、务实、勤勉获当事人肯定。

工地受伤引发的劳动关系确认难题

原告廉X于XXXX年X月X日进入被告一承接项目工地做木工,两被告未与其签合同、缴社保。同年X月XX日,廉X因雨天湿滑摔倒受伤。因被告未申报工伤,廉X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与两被告存在劳动关系。被告一称已将木工劳务分包给被告二,与原告无直接关系;被告二称原告系承包班组人员,并非公司员工。

抽丝剥茧寻找关键证据

陈步青律师接受委托后,面临用工主体混乱等难题。他先指导当事人梳理日常工作证据,但不足以锁定责任主体。于是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前往保险公司调取关键投保理赔材料。材料显示有明确记载用人单位为被告一的《劳动合同》、被告一盖章确认的《情况说明》及显示投保人为被告一的《保险单》,这些与被告一当庭否认劳动关系说法矛盾。

据理力争锁定真雇主

庭审中,陈步青律师运用铁证指出,虽被告一将劳务分包给被告二,但原告实际进入被告二承包工程,工作内容由被告二安排,生活费由被告二代发,原告与被告二存在事实上用工关系。而被告一虽办理投保理赔材料,但无建立劳动关系合意,所以应认定被告二为劳动关系主体。

法院判决维护当事人权益

法院经审理采纳陈步青律师代理意见,判决确认原告廉X与被告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X日存在劳动关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此判决为当事人后续主张工伤待遇扫清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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