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小龙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本科,自2013年执业以来,已承办逾1010件各类案件,尤其擅长处理行政等各类案件。此次在天水市XX区水土保持局与XX公司水利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一案中,梁小龙律师展现出了其专业的服务流程与细节把控。
案件背景梳理
在本案中,XX公司开发“XXXX”商住小区建设项目时,未申报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便开工建设。天水市XX区水土保持局做出天X水保罚[20XX]第XX号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既未起诉也未履行处罚决定。该决定生效后,经催告仍未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XX年X月X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专业应对与推动
梁小龙律师在整个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法院审查案件期间,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促使被执行人主动申报了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资料。申请执行人认可后,于2017年6月15日向法院提交了撤回执行申请。梁小龙律师精准把握案件关键,通过合理的沟通和引导,推动了案件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
最终裁定结果
法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符合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终结(2017)甘XXXX2行审5号案件的审查执行,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梁小龙律师通过专业的服务流程,成功协助申请执行人妥善处理了这起行政案件。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