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危机下的购房困境
在法院执行申请执行人XX公司与被执行人陵XX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中,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的一处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被查封。而该房产的实际购买人杨XX早在2019年就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了全部购房款,还装修入住并持续缴纳物业及水电费用,且在海南省无其他居住用房。法院的查封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作为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律师团队的破局之策
张彪律师和陈X律师接受杨XX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们精准把握案件属于“购房消费者排除执行”类型,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为核心请求权基础。同时,指导当事人梳理并固定关键证据链条,包括书面买卖合同、全额购房款支付凭证、收款收据、物业服务协议及费用缴纳记录等。
胜诉背后的专业力量
在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时,律师团队不仅援引具体法律条文,还结合国家“保交房、稳民生”及优先保护购房人权益的司法政策精神进行阐述。最终,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代理意见,裁定杨XX符合排除执行的条件,中止对涉案房产的查封措施。张彪律师团队凭借精准的法律定位、严谨的证据组织、对司法政策的深刻理解以及高效的权益救济,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案件提供了裁判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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