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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五百余起案件中走来,看这位律师如何为当事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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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6 · 177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梦月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76人 执业9年
律所:湖北仲宣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6201711402293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571111812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实务经验丰富,耐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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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梦月律师自2017年执业,承办案件超500件。在刑事及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是襄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如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虽历经复杂质证与辩论,但她凭借专业能力维护当事人权益,秉持执业理念,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丰富履历展专业之路

李梦月律师法学本科出身,自2017年执业以来,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她深耕刑事民商事领域,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在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上也颇有实践经验。执业期间,她担任襄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还为襄阳汉江国投交通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详情

在襄阳市樊城区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武汉XX公司与被告襄阳XX公司就襄阳·某国际建筑幕墙工程签订了施工合同。后因被告原因工程停工,原告完成部分工程量结算额XX,XXX,XXX元,收款XX,XXX,XXX元,欠付工程款X,XXX,XXX元,还造成各项损失X,XXX,XXX.X元。原告因此诉至法院,提出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赔偿损失及享有优先受偿权等诉求。

庭审质证辩论激烈交锋

庭审中,双方围绕证据展开激烈交锋。原告提交了施工合同复印件等证据,但被告认为施工合同为复印件且无签章,不符合证据基本要件;工程结算及费用索赔表系原告单方制作,被告未签字确认,其他证据也存在形式或效力问题。被告则提交涉黑案件财产没收公告,称工程已作为涉黑财产没收上缴国库,原告主张的工程款及优先受偿权与本案无关。

判决结果凸显专业素养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证实其主张。因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武汉XX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尽管结果如此,但李梦月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从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抽丝剥茧形成清晰代理思路及诉讼方案,为当事人及顾问单位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令人印象深刻。她始终秉持以专业能力为刃,以法律良知为尺,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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