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贾琦律师2017年起在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数年。他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千件。其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企业和个人,担任多家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方式上,既侧重刑事诉讼辩护,也处理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的诉讼与非诉业务。
销售伪劣产品案
本案被告人李X被控于2018年8月,受同案犯林某安排,驾驶货车运输假冒伪劣卷烟,卸货时被当场查获,涉案伪劣卷烟销售金额达六十余万元,公诉机关指控其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贾琦律师担任李X的辩护人,对指控罪名无异议,但围绕量刑情节展开辩护。律师提出李X系从犯、犯罪未遂、具有坦白情节、无犯罪前科、主动退赃、悔罪态度良好。还提交了李X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多次主动参与运输医疗及生活保障物资前往疫情重灾区的证据,证明其社会贡献和悔改表现。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李X具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诈骗案重审
2018年8月,被告人王X成立文化传播公司,以赠送礼品吸引老年人登记信息,推销字画及纪念币,宣称系正规企业,所售字画有高升值空间并承诺回购。2020年疫情后公司注销,多名被害人报案。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建议对王X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定罪量刑,两被告人不服上诉,案件发回重审。重审阶段,贾琦律师作为王X的辩护人之一,提出鉴定程序违法,公诉机关采用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出具方不具备价格鉴定资质;被告人并无非法占有目的,公司销售行为属民事纠纷;被害人应对收藏品市场风险有认知,购买行为不必然基于错误认识。重审法院采纳部分意见,将指控的“诈骗罪”变更为“集资诈骗罪”,并对主犯王X大幅降低刑期至六年。
敲诈勒索案
2023年4月至5月,被告人项X、李某及秦某利用部分被害人违法且害怕报警的心理,制造交通事故实施敲诈勒索。项某、李某涉案金额47000元,秦某涉案金额14000元。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三被告人构成敲诈勒索罪,并提出量刑建议。贾琦律师和唐怀池实习律师担任秦某的辩护人,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研究案情后,确认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基于秦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初犯、主观恶性及涉案金额相对较小、已退赔并获谅解等情节,制定争取缓刑的辩护策略。庭审中,辩护人围绕有利情节阐述从宽处理并适用缓刑的依据和理由。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秦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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