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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公司“跑路”,律师如何为房东追回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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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6 · 193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郭寿瑶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8年
律所: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1811042535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541210466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处理过上百起婚姻家事、民间借贷纠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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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法律的世界里,总有一些律师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和执着的探究精神,在复杂的案件中抽丝剥茧,寻找真相,郭寿瑶律师便是其中之一。

律师简介

执业履历

郭寿瑶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她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本科,现任职于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及企业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

擅长领域

郭律师深耕于民商事业务,尤其专精于应收账款及执行案件,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有突出表现,承办了大量离婚纠纷抚养费纠纷案件。

典型案例

她曾代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通过大量调查论证推翻相关协议,将未实缴股东列入被执行人,最终帮助客户执行回款,该案例入选绵阳市法院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纪实

案件困境

原告唐XX与被告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但该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且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公司“空壳”化,原告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困境。

破局关键

郭寿瑶律师并未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而是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她查明,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在诉讼过程中,郭律师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共同被告,主张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郭律师精准核算原告垫付的各项损失及逾期利息。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成都住XX公司支付原告租金、物业费等费用及逾期利息,被告黄XX、邱X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郭寿瑶律师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成功穿透公司面纱,为房东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解决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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