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深厚基础铸就专业实力
徐晓自2006年起在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101200610996229。他担任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以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其服务核心地区为上海市,同时代理全国范围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办公地址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海平路58号兰迪大厦。
执业成果:数千案件助力投资者维权
执业至今,徐晓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了投资损失。他始终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专注于中小投资者保护事业,秉持严谨细致的执业态度和专业高效的诉讼能力,力求为每一位受损投资者争取公平合理的赔偿,让法律成为投资者最坚实的依靠。
典型案例:证券虚假陈述案公正判决
在投资者魏XX与某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2014年至2016年间,安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其及并购标的公司、相关中介机构因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魏XX基于对安公司所披露信息的信任,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揭露日前购买了该公司股票,后因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股价大幅下跌,造成投资亏损。魏XX委托徐晓律师及其团队作为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责任方连带赔偿其投资差额、佣金及印花税等损失。
办案策略:精准把握核心争议点
徐晓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把握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最新司法解释。团队重点围绕“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交易决定之间的因果关系”、“系统性风险及其他因素对损失的影响程度”以及“各中介机构的责任边界”等核心争议点,制定了详尽的诉讼策略。在诉讼过程中,徐晓律师积极推动法院调取魏XX的完整股票交易记录作为定损依据,并申请法院委托专业的第三方金融研究机构——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对魏XX的投资损失进行量化核定。通过专业的金融模型,精确区分了因虚假陈述行为导致的损失与因市场系统性风险、公司其他经营事件等因素导致的损失,为最终获得公正判决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案件结果:明确责任边界维护权益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安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成立,并购标的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某头部XX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某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存在过错,也应承担相应责任。确认魏XX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股票的行为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交易因果关系,适用“推定信赖”原则。采纳了第三方机构的《损失核定意见书》,认定魏XX的投资差额损失为13,786.22元。判决安公司赔偿魏XX全部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印花税损失,并购标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某头部XX在安公司赔偿义务的25%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某会计师事务所在安公司赔偿义务的15%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该判决明确了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及中介机构各自的责任边界与承担方式,有力地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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