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慧律师:十年坚守,护民权益
肖慧律师自2016年起便投身法律行业,在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开启了她的执业生涯。本科出身的她,凭借着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严谨的思维,在这十年间代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其中合同纠纷90余件,侵权纠纷500余件。她踏实办案,始终将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执业理念。无论是婚姻家事、合同、侵权,还是刑事辩护,她都能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爱逝财争,困境中的求助
原告肖X与被告袁X曾是一对恋人。恋爱期间,肖X购置了位于仙桃市干河办事处某小区的房屋,并办理了不动产权属登记,她是该房屋的单独所有权人。袁X母亲曾转账17万元给肖X,部分款项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之后肖X办理银行贷款付清剩余房款并收房。然而,爱情的美好未能长久,二人分手后因财产分配产生纠纷。经民警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均搬离房屋、配合出售,若袁X违约,肖X有权要求其搬走,经济纠纷另诉解决。但袁X却未经肖X同意,擅自将案涉房屋出租给案外人,肖X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她委托肖慧律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袁X立即搬离案涉房屋并返还给她。
法律亮剑,正义终至
2024年8月23日,法院对该案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肖X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肖慧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而被告袁X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未作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庭审中,原告方提交了不动产权属证书、存量房买卖合同等一系列证据,并当庭陈述案件事实,法院对这些证据及所述事实进行了核查认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袁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肖X案涉房屋,驳回肖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袁X负担。因为案涉房屋肖X是单独所有权人,袁X未经同意擅自出租构成无权占有,侵害了肖X的房屋所有权,而袁X出租房屋后已不在该房屋居住,所以肖X要求其搬离房屋的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未被支持,袁X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自行承担了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
在这场情感与利益的纷争中,肖慧律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不懈的努力,为肖X夺回了属于她的安居之所,让法律的正义在困境中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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