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周耀东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其中深耕民商事合同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47余件。在西安仲裁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案件在诉讼时效及结算方面存在极大争议。周耀东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经过四次开庭,最终收到胜诉裁决。他在案件中,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合同条款进行细致分析,准确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为被告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成功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应对租赁合同纠纷
在诉股东因主体不适格对方撤诉案中,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儿童乐园。合同签订前A支付意向金,其后由D支付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A与D共同设立C公司并实际经营该儿童乐园,此后租金支付、补充协议签署、沟通对接等均由C公司实际履行。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抵偿部分欠租。B公司因未获足额租金,以A为被告起诉要求支付欠租240,610元及利息。
周耀东律师作为被告A的代理人,精准识别并聚焦“被告主体不适格”这一核心程序性抗辩点,援引《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指出A系为设立C公司而以发起人身份签约,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对此明知且接受,合同责任应由C公司承担,A非适格被告。同时,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履约主体证据,如付款记录、补充协议、沟通记录、以物抵债文件等,证明C公司为真实合同相对方。针对欠租金额和利息主张,结合《民法典》关于维修义务、不可抗力及损失赔偿的规定,提出有力实体抗辩。经庭审及庭后与法官、对方代理律师沟通,B公司认识到A确非适格责任主体,最终主动申请撤回对A的起诉,案件以撤诉结案,避免了A承担不当债务。
解决商品房预售纠纷
在雁塔法院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中,对被告进行诉中保全,被告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且拒不认可部分房款,一二审均支持原告诉请。被告公司无预售许可所有款项均由第三方代收。周耀东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多次与公司沟通,最终全额拿到执行回款160多万。他通过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分析法律关系,积极与各方进行沟通协调,为被告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周耀东律师主要服务地区为西安(核心地区)、咸阳,他的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企业和个人。他在工作中既擅长诉讼业务,也能处理非诉业务。其执业理念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法律范围内最大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凭借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周耀东律师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各类法律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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