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秉持“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的执业理念,年均经办大量案件,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此次他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凭借专业能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证据收集与证明
郑捷峰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积极收集各类证据。他提交了借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律师费发票等证据。结合双方的交易习惯以及证人证言,向法院证明借条金额是双方对前期借款本金及未付利息的结算确认。
明确还款性质
面对被告辩称已偿还部分款项,郑捷峰律师明确指出被告的还款行为系支付利息,而非本金。通过清晰的法律分析和证据支撑,为原告争取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郑捷峰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15802元、违约金及律师费,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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