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除斥期间涵盖的权利具体有哪些

除斥期间涵盖的权利具体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5 · 1923人看过
导读:除斥期间涵盖的权利主要包括撤销权,如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产生的撤销权;还有解除权,像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以及追认权,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中相对人的追认权等。这些权利受除斥期间限制,期间届满权利消灭。
除斥期间涵盖的权利具体有哪些

在法律的世界里,时间是一个很重要的元素,它就像一把尺子,衡量着权利的行使期限。除斥期间就是这样一把特殊的“尺子”,它规定了某些权利在特定时间内存在,一旦超过这个时间,权利就会消灭。那除斥期间涵盖的权利具体有哪些呢?这是很多人在处理法律事务时会遇到的问题。了解这些权利,能帮助我们在合适的时间行使自己的权益,避免因时间的流逝而失去原本应有的权利。

一、撤销权相关权利

撤销权是除斥期间涵盖的重要权利之一。在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可能会因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此时受损害方就享有撤销权。比如,甲在被乙欺诈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就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这个“一年”就是除斥期间,如果甲在这一年里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权就会消灭,甲就不能再要求撤销合同了。

二、追认权相关权利

追认权也受除斥期间的限制。在无权代理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情况下,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这里的“一个月”就是除斥期间。例如,16岁的中学生丙未经家长同意与他人签订了一份价值较高的购买电脑的合同,对方催告丙的家长在一个月内追认该合同。如果家长在这一个月内没有作出追认的表示,那么该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追认权也就消灭了。

三、提存物领取权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也适用除斥期间。当债务人标的物提存后,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提存物。如果债权人在五年内不行使该权利,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比如,丁公司将货物提存,债权人戊在五年内没有去领取提存的货物,那么五年后提存物就会按照规定处理,戊的领取权消灭。

四、保证期间的权利

保证期间本质上也属于除斥期间。在保证合同中,债权人需要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例如,己为庚的债务提供保证,约定保证期间为六个月。如果在这六个月内,债权人辛没有要求己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己的保证责任就会免除。

除斥期间涵盖的权利行使情况复杂多样,后续可能会遇到权利行使的条件是否满足、除斥期间的起算点如何确定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不当,很容易导致权利丧失。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权利是否在除斥期间内,以及如何正确行使权利。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

诉讼管辖最新文章

遇到诉讼管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