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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万诈骗案:律师精准定性与证据击破获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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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5 · 135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丁子宸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副主任
律所: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220161054467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206492007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深耕法律实务一线,理论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擅长复杂疑难案件处理。办案严谨务实、直击要害,以专业能力与可靠口碑赢得当事人长期信任,靠谱稳妥,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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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此案例中,律师从定性、证据链及法律适用方面开展辩护。梳理证据证明工程真实存在,主观无非法占有故意;指出证据问题否定指控;论证属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最终法院采纳意见,当事人无罪释放。

丁子宸律师自2016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502件,尤其专精于经济犯罪类案件。此次他接手的吴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涉案金额高达600万,法定刑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情况复杂,对丁子宸律师来说是一次严峻的挑战。

定性辩护:区分刑民界限

丁子宸律师首先进行定性辩护,全面梳理了涉案工程的招投标文件、政府批复文件、合作协议、会议纪要及资金流水。通过这些证据,证明涉案工程真实存在,吴某已按协议约定开展前期筹备工作,项目终止是政府规划调整这一不可抗力导致,并非吴某虚构工程。同时,保证金全部用于工程前期场地租赁、人员工资、材料采购等合理开支,说明吴某无非法占有保证金的主观故意,成功切割了刑事诈骗与民事纠纷

证据链击穿:否定指控事实

庭审中,丁子宸律师当庭指出,被害人(建筑公司)的陈述前后矛盾,其提交的“吴某虚构工程”的证据均为单方陈述,无客观书证佐证。关键证人系被害人公司员工,与被害人存在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具客观性。此外,检察机关提交的审计报告存在金额计算错误、依据不足等问题,依法不予认可。丁子宸律师认为全案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定罪标准,有力地否定了指控事实。

法律适用:坚守罪刑法

丁子宸律师当庭论证,本案系典型的民事合同纠纷,双方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保证金退还问题,不应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吴某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构成要件,依法不构成犯罪。最终,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的全部无罪辩护意见,判决吴某无罪,当庭释放,吴某的公司得以正常经营,名誉及财产权益得到全面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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