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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纠纷二审:从磋商到裁判,理清退款与利息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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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5 · 1038人看过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刘瑶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2202311716916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5942898691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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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下合同纠纷频发,解决此类案件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刘瑶律师执业多年,承办近200件案件,专精合同纠纷等领域。在这起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案中,刘瑶凭借专业的操作逻辑,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判决结果。
承揽合同纠纷二审:从磋商到裁判,理清退款与利息争议

刘瑶律师自2014年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便投身法律实务工作,执业至今累计承办近200件案件,尤其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下面我们通过一起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案例,来深入了解刘瑶律师的专业操作逻辑。

案件背景梳理

20XZ年,马XX打算对自有房屋进行全屋定制装修,与某智能家居(大连)有限公司达成初步意向。马XX先后支付订金4200元、预付款100000元,但双方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公司出具设计图纸,然而双方始终未达成最终定制合意。后来马XX因房屋出售,提出解除合作并要求退款,双方就扣除设计费金额无法协商一致,马XX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上诉与答辩策略

一审判决后,上诉人某智能家居公司提出上诉,理由包括双方已达成合同合意,马XX系单方违约;公司已完成多版设计,成本超10万元,一审仅酌定扣除2万元过低;主张应赔偿预期利润损失,违约方无权主张利息;一审举证责任分配错误,已退还4200元未予扣除。刘瑶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马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答辩要点,指出双方仅处于磋商阶段,未成立正式承揽合同;公司证据多为单方制作,不能证明实际损失;装修行业普遍存在免费设计,未约定设计费标准;预付款并非定金,公司应返还并支付占用利息。

二审裁判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损失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公司提交的日志、薪资、行业利润等为单方制作,不予采信;一审酌定扣除20000元设计费合理;二审查明公司已退还4200元,予以扣减,应返还金额调整为80000元;定作人依法享有任意解除权,但自明确要求退款之日(20XX年X月X日)起,公司应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最终二审判决公司返还马XX80000元及相应利息(起算时间调整为20XX年X月XX日),一、二审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刘瑶律师凭借对案件事实的精准把握和专业的法律分析,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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