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亚军律师(执业近9年,擅长涉企刑事案件辩护、商事纠纷处理等领域)分享了两个真实案例。
第一个案例是关于被不起诉人肖xx的故意伤害案。2021年3月14日凌晨,肖xx在张家港市某酒吧,因琐事与被害人产生纠纷,他向被害人扔凳子欲威吓,结果凳脚戳碰被害人腹部,致其脾脏破裂并经手术摘除,伤情鉴定为重伤二级。肖x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4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案发后,肖xx赔偿了被害人并取得谅解。2022年5月25日,在辩护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肖xx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检察院认为肖xx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无前科劣迹,决定对其不起诉。
第二个案例是被不起诉人王x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2020年10月,王x在经营泰州某公司期间,为维护企业建筑资质,多次以100元至200元价格,向他人购买《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共360条并使用,支付价款合计25300元。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以王x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移送起诉,检察院先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经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然认为认定王x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王x不起诉。
从这两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法律干货:
1.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在量刑时会是一个重要的从轻情节。就像肖xx的案件,赔偿并取得谅解对最终不起诉起到了重要作用。
2.认罪认罚:自愿认罪认罚能体现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也可能获得从轻处理,如肖x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3.证据的重要性:证据是定罪的关键,如果证据不足,就可能无法起诉。王x的案件就是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获得不起诉决定。
结语
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要积极承担责任,配合司法机关。同时,证据的充分与否直接影响案件结果。施亚军律师是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该律所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19号国泰新天地21楼,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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