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代理
刘欢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已承办逾700件案件,其中民商事案件超500件。在劳动争议领域,他有着丰富的经验。曾有张XX起诉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和刘X,要求确认四被告对其承担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5日的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张XX在工地受伤,医疗费由被告刘X垫付,但后续赔偿时被告互相推诿。
刘欢作为被告刘X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及全部案件材料,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经过和各方地位角色,并听取当事人意见后书写答辩状递交法院。庭审中,刘欢抗辩刘X与张XX无劳务关系,刘X只是带班,非包工头或老板,日常工作安排、工人工资和用工人数都由他人决定,且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请求驳回原告对刘X的诉求。最终法院支持其答辩意见,判定刘X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追索劳动报酬
在蔡XX诉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原告蔡XX自2018年3月入职被告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8月起被告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2021年10月4日结算,被告欠蔡XX自2020年8月至2021年9月工资77687元,并承诺付款计划,但仅支付15000元,下欠62687元未付。
刘欢作为原告蔡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调取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充分准备证据,提供拖欠工资明细单及工作相关证明。庭审中充分论证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最终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蔡XX劳动报酬62687元。
多元业务经验
除上述案件外,刘欢在执业期间还办理了多种类型案件。民事上,他曾代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追索拖欠房贷、信用卡及经营贷款,成功为银行诉讼和执行70余起案件;代理泗县强英饲料有限公司办理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成功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余起案件;还曾批量代理购房者起诉泗县和顺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案件,50余户均胜诉获得赔偿等。刑事案件方面,他代理多起交通肇事、开设赌场等案件。行政案件中,多次代理当事人对泗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的相关违法问题进行起诉。仲裁案件里,多次代理农民工、工厂员工的工伤赔偿、工资拖欠等问题,展现出全面且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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