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难题待解
原告是农民工,受甲X雇佣在某项目工地做瓦工,工作期间产生工资38045元,仅获部分支付,尚欠19838元。该项目由A公司总承包,B公司分包后让无资质的甲X实际施工,原告多次讨薪无果,委托宋代军律师起诉三被告支付拖欠工资及逾期利息。
精细代理获胜
宋律师接手后,先梳理工程承包关系,锁定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划分这一核心。指导原告收集零工单、工资表等欠薪证据,调取项目劳务分包合同、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材料,佐证原告提供劳务及被拖欠工资的事实,明确相关法律依据,主张总包、分包单位连带清偿责任。庭审中,B公司称与原告无债权债务关系,A公司称已付清工资无过错。宋律师清晰陈述事实,举证证明原告受雇及欠薪数额,论证甲X与B公司的挂靠关系,针对二公司抗辩逐一反驳。最终,法院认定甲X与B公司存在挂靠关系,甲X支付拖欠工资19838元,B公司承担共同付款责任,A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甲X、B公司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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