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深耕:刑事辩护为刃,企业合规为盾
在刑事辩护领域,徐征律师以精细化、策略化、系统化的辩护风格著称。他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从证据链条审查、程序合规把控、法律适用分析等多维度构建严谨的辩护体系。他注重证据收集合法性审查,精心设计罪轻辩护路径,多次成功实现不起诉、缓刑、减轻处罚等辩护效果,精通庭审对抗与司法沟通,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公司事务与企业合规领域,他长期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涵盖公司治理结构设计、合规体系搭建、经营风险防控、重大合同审查、债权债务纠纷处理等方面。尤其在企业合规领域,他能结合政策导向与行业特点,为企业量身定制合规解决方案,助力企业规范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二审改判:为职务侵占案被告人争取轻判
案情: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李X、鲁XX职务侵占罪一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李X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被告人鲁X有期徒刑五年。原审被告人李X、鲁X不服提出上诉。一审认定,2016年1月至3月,李X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司手机并交由鲁X售卖变现,4月两人达成合作套取手机并平分收益的合意,继续套取公司大量手机。案发后,两人均退缴了赃款。
律师履职:徐征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在二审中针对上诉人李X提出的“系自首、量刑重,在二审审理期间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以及上诉人鲁X提出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对于销售的手机数量、李X与其形成共同犯罪的时间与事实不符;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具有自首情节,在二审期间具有立功表现”等上诉理由,进行了深入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辩护。
结果:二审法院认为李X具有自首情节且积极退赔,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鲁X具有自首情节且在二审期间检举他人犯罪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也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最终判决李X有期徒刑四年,鲁XX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解答】:职务侵占罪中,被告人有自首和立功表现,在量刑上会有怎样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本案中,被告人李X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鲁X具有自首情节且在二审期间检举他人犯罪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同样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徐征律师秉持“专业引领、尽责至善”的执业理念,以严谨务实的态度处理每一个案件。他在刑事辩护和企业合规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企业的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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