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的黄明律师(执业1年,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刑事辩护领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具备“三师合一”知识体系)和赵X律师代理。
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在20年8月31日与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负责其项目二期427户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合同总价208万余元。约定合同签订后付50万,余款158万余元在“通气点火前”付清。后来因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于20年9月1日签了《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用三期项目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承诺最迟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但付款期限到了,被告没足额支付,起诉前还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违约金。
天然气公司委托黄明和赵X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及按原合同约定银行贷款利率三倍计算的违约金18万余元。本案焦点有两个:一是欠付工程款具体金额,二是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适用原合同还是视为变更后未约定。庭审中,被告认可欠款但称偿付困难,对高额违约金有异议。
律师们采取了一系列策略。首先夯实债权基础,梳理银行流水、《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与被告当庭对账,锁定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接着辨析违约金条款效力,指出《补充协议》虽变更付款方式和期限,但未明确“免除”违约责任,被告拖欠构成违约应担责,还陈述原合同违约金标准约定背景。同时平衡诉讼目标与裁判可接受度,既坚持主张违约责任,又预见到法院可能调整违约金标准,核心是确保工程款本金全额支持,把违约金作为争取项。
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程款本金,判决被告支付1,019,541元;支持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能得到一些法律干货:
1.证据很重要:在合同纠纷中,要保留好银行流水、确认书等证据,这能帮你锁定欠款金额。
2.关注合同变更: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合同条款时,要明确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避免争议。
3.合理预期诉讼结果:诉讼时要根据案情和司法实践,合理设定诉讼预期,争取最大利益。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商业活动中遇到合同纠纷不要慌,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核心债权就能得到法律保护。黄明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黄明律师是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律所位于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299号,能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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