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背景
郑勇从2009年开始在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134200910243091。服务地区为四川凉山,至今累计承办案件超5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主要客户类型包括涉及各类刑事案件的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在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辩护方面有深厚实务积淀。
博某抢劫杀人案
当事人为博某(被告)和相关检方(原告),争议焦点在于博某是否构成抢劫杀人罪。郑勇作为被告博某的代理人,在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仍然认定有罪的不利情况下,深入分析案件证据,寻找案件漏洞,在二审中有理有据地为博某进行辩护。最终二审直接改判博某无罪,成功逆转了看似难以改变的败局。
吴某滥伐林木案
当事人为吴某(被告)和被害人吴XX(原告),争议焦点是吴某等人是否构成滥伐林木罪。郑勇作为被告代理人,先向公安机关提出吴某等人不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法律意见,未被采纳。公安机关报捕后,向检察机关提出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吴某等人未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直诉后,又提出本案涉案林木并非《森林法》采伐管理范围内的林木及犯罪主体不适格等法律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并召开听证会,作出对吴某等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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