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债权债务关系是比较常见的。当债权人把钱借给债务人后,自然是希望债务人能按时还钱。可有些债务人却动起了歪心思,试图通过一些行为来逃避债务,这就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那债务人的哪些行为是可以被撤销的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
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比如,老张借给老李一笔钱,约定了还款时间。可还款期快到的时候,老李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无偿赠送给了亲戚。这种情况下,老张发现后,就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老李赠送房子的行为。因为老李的这种无偿处分财产的行为,使得他的财产减少,可能导致老张的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二、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例如,老王欠了小赵一笔钱,老王却以市场价格十分之一的低价把自己的汽车卖给了朋友,而这个朋友也知道老王欠小赵钱的情况。此时,小赵就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老王卖车的行为。
三、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债权人的撤销权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一般情况下,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比如,债权人在发现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后,过了一年半才想起来去行使撤销权,那就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了。所以,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可撤销行为时,要及时行动。
四、行使撤销权的操作要点
如果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的合同、转账记录等,来证明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债权。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例如,在前面提到的老张和老李的案例中,老张要收集老李赠送房子的相关协议等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行为。
当债权人成功撤销债务人的可撤销行为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财产的返还、债务的清偿顺序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的权益再次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债权人理清后续流程,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让债权人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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