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杨慧律师代理。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还担任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等职务。她深耕民事、刑事领域,尤其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案件。
2019年5月4日,原告宋女士与被告康XX公司签订了《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约定购买玉龙养生坊的房屋,宋女士按约支付了1181907元购房款。然而,房屋虽已封顶,被告却迟迟未履行交付过户手续。宋女士发现,被告销售的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土地使用年限仅40年,与宣传的70年不符。
宋女士多次与被告交涉无果后,于2020年1月13日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协议无效,返还购房款、支付利息并赔偿损失。被告辩称,签订协议时已告知原告证件在办理中,且协议还有康养、医疗等服务附加值。2020年1月16日,被告取得了预售许可证。
杨慧律师在代理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被告在签订协议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协议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被告在起诉后才取得预售许可证,协议无效。对于利息损失,考虑双方过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付。最终,法院判决协议无效,被告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0元。
法律干货
1.审查预售许可:买房前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保障合同有效的关键一步。若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签订的合同可能无效。
2.注意宣传内容:对于开发商的宣传,不能仅听口头承诺,要以书面合同为准。若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可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3.尽到审慎义务: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对开发商的资质、证件等进行核实,避免自身过错导致损失。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房屋买卖中,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遇到纠纷不要慌张,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杨慧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如果你在云南丽江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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