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钱飞律师代理。钱飞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合同、婚姻、债务、公司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他是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梁溪区金融委员会委员,秉持“正义为本、诚信为纲、专业为器”的执业信条,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2019年1月24日,原告河北XX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XX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购买无缝钢管用于陕西某所订购的换热器。原告依约付清货款及运费后,换热器上的钢管出现裂缝。原告认为被告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且其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虚假,遂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被告XX公司则辩称,所涉货物不是自己提供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追加生产厂家浙江1X为第三人。浙江1X述称,现场产品无生产代码及标识,不能证明是自己生产的,且产品合格,裂痕可能是外力所致。
在庭审中,原告提交了营业执照、购销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被告对部分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这些证据不能证明有质量问题的货物是自己提供的。被告也提交了与原告、第三人的购销合同、质量检验证明书等证据,证明货物符合要求。
钱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抓住关键要点,指出原告无法证明所涉货物是被告提供的,也无法证明货物破裂的原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终,法院认为原告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损失,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学到以下法律知识:
1.举证责任很重要:在产品质量纠纷中,主张权利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损失的大小。如果证据不足,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2.保留证据要及时:交易过程中,要及时保留合同、质量检验证明、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3.明确产品标识:产品要有明确的生产代码、标识等,这样在出现问题时才能准确追溯责任主体。
在商业交易中,遇到产品质量纠纷不要慌。只要我们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就能在纠纷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结果。
钱飞律师,2018年执业至今,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擅长合同、婚姻等纠纷领域。律所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东亭南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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