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法律有规定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数额吗?

法律有规定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数额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9427人看过
导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第3款的规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法律有规定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数额吗?

随着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了代步工具。道路上飞驰的车辆快速增加这也导致了不少的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人员伤亡将会更严重,轻则赔偿,赔不起还有可能被判刑,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一下法律上关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的规定。

一、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的规定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员的实际收入确定;

法条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护理费,有聘请护理人员的,根据护理人员的收费确定;由家属护理的,根据家属的收入确定;不能确定标准的,一般按照60元/天机算;营养费是16-20元/天。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3、 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Ⅹ往返次数Ⅹ往返人数

一般都是按照收入情况来衡量的,然后根据时间的长短进行计算,不同的是交通费,只要将往返的费用乘以次数就可以了。最后小编希望大家都能安全出行,谨慎驾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交通事故赔偿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文章

遇到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