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过日子,难免会遇到买房的事儿,很多家庭会选择贷款买房。可要是夫妻还没离婚,这房屋贷款到底该谁来承担呢?这事儿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毕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和债务问题往往错综复杂,很多人会在这个问题上犯难,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还款义务,也不清楚不还会有啥后果。下面咱们就来好好唠唠这个事儿。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在婚姻关系里,若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并且用于家庭共同居住,那这房屋贷款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小张和小李是夫妻,他们一起贷款买了套房子用于自住,还在贷款合同上都签了字,那这个贷款就是他们的共同债务。
二、共同承担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既然是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就有共同承担还款的责任。银行可不管你们夫妻内部咋商量的,只要贷款逾期没还,银行就会找夫妻双方催款。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的还款责任是平等的,没有主次之分。就像前面说的小张和小李,要是他们有一期贷款没按时还,银行就会给他们俩打电话催款。要是一直不还,银行可能会把他们俩都告上法庭。
三、一方承担的特殊情形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房屋贷款由一方承担,并且这种约定得到了银行的同意,那可以由约定的一方来还。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因为银行一般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不太愿意只向一方追款。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一方能证明房屋贷款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房屋是另一方在婚前购买,且婚后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这个贷款就可能由另一方单独承担。
四、不还款的后果
不管是共同承担还是一方承担,要是不按时还房屋贷款,后果都挺严重。首先,银行会把逾期记录上报征信系统,这会影响夫妻双方的征信,以后再想贷款、办信用卡啥的就难了。其次,银行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追款,起诉到法院,要求拍卖房屋来偿还贷款。一旦走到这一步,夫妻双方的生活肯定会受到很大影响。
房屋贷款的事儿解决了,之后可能还会有新的问题冒出来。比如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配,要是之后真的离婚了,这贷款和房屋又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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