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50万民间借贷二审胜诉!律师精准抗辩破上诉迷局

50万民间借贷二审胜诉!律师精准抗辩破上诉迷局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3 · 1136人看过
导读:本案中上诉人以“未收到借款、已过诉讼时效”等理由上诉。汪育倩律师通过梳理证据、针对各项上诉理由准备答辩,在二审庭审有力反驳,最终法院驳回上诉,保障继承人50万债权及利息。

证据链的精密构建

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中,汪育倩律师深知证据是胜诉的关键。她仔细核查《借据》原件、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C女士及G女士的转账记录与《借据》记载的借款金额完全吻合,证人F先生的证言又完整还原借款过程,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证明了借贷关系成立及出借义务已履行。

诉讼时效的精准辨析

上诉人主张案件已过诉讼时效,然而汪育倩律师敏锐发现,上诉人时任法定代表人E先生曾于2016年12月在《借据》复印件上签署还款承诺。这一职务行为应视为上诉人同意继续履行债务,依据相关法律,诉讼时效已重新计算,且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从而击破了上诉人的诉讼时效抗辩

债务人主体及公章的有力认定

上诉人否认《借据》公章真实性并主张其非适格被告。但上诉人在一审中申请公章鉴定后又主动撤回,需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同时,《借据》明确记载上诉人承诺支付利息,结合法定代表人的还款承诺及后续部分利息的支付行为,足以认定上诉人为案涉借款的实际债务人。

利息约定的合理阐释

上诉人主张《借据》约定“月利率的2%”而非“月利率2%”,汪育倩律师结合民间借贷交易习惯及上诉人已按该标准实际支付部分利息的事实,合理主张该约定应理解为月利率2%,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庭审的精彩抗辩

二审庭审中,汪育倩律师围绕争议焦点,条理清晰地发表答辩意见,出示关键证据,针对上诉人的各项上诉理由逐一反驳,充分阐述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最终得到合议庭认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其答辩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障了A先生、B女士的合法债权,彰显了专业创造价值。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