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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装修合同纠纷庭审,程理想律师力护委托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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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3 · 1526人看过
导读:法庭之上,原告李X因装修合同纠纷与被告对簿公堂。被告徐州XX公司停工解约,原告委托程理想律师维权。案件围绕装修款、违约金、租金损失等展开激烈交锋,程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

委托前夕的焦灼困境

2022年1月1日,李X与徐州XX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满心期待自家房屋能如期焕新。他先后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然而装修进度却停滞在墙面处理阶段。墙面开裂,被告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李X心急如焚,原本的美好憧憬化为泡影。在这焦灼时刻,他找到了程理想律师,希望能借助法律的力量维护自己的权益。

庭审之上的激烈交锋

2023年5月17日,案件在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立案。程理想律师作为原告李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被告XX公司、阚XX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程律师在庭审中条理清晰地阐述诉求,要求确认装修合同解除,被告返还剩余装修款、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和房屋使用及租金损失,且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装修款问题,程律师指出合同约定工程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被告未能证明增项部分已协商一致,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装修支出费用19873元,低于被告所提金额,符合法律规定。

在违约金方面,根据合同约定,被告未按约完成装修构成违约,程律师主张以19873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3日至2022年9月17日期间的137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的1.5倍计算。

而对于租金损失,程律师虽强调被告明知房屋用于出租,但法院认为可得利益损失应具有可预见性,合同未约定被告承担租金损失,且原告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判决之后的权益守护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徐州XX公司签订的合同,被告阚XX支付装修款19873元及违约金422.8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程理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在这场装修合同纠纷中为委托人李X挽回了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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