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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刑事辩护律师孔伟:多起重罪辩护获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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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2 · 1592人看过
导读:孔伟律师自2015年执业,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领域。曾为李XX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辩护,争取从轻处罚;为涉嫌故意杀人的王X辩护,使王X获缓刑。

刑事辩护经验

孔伟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年。主要客户包括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中刑事案件1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深厚的实务积淀。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当事人为被告人李XX,公诉机关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XX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争议焦点在于李XX的量刑问题。孔伟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分析案情后认为李XX具有自首情节,是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销售的产品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且庭前积极交纳罚金。于是,孔伟律师在辩护中提出对李XX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建议。虽然法院认为李XX主观恶性较大,不适合判处缓刑,但采纳了其他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李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相比公诉机关的指控,在量刑上有一定的从轻。

故意杀人案

当事人为被告人王X,公诉机关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X犯故意杀人罪。争议焦点在于王X是否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孔伟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详细分析了案件情况,发现王X系主动归案,到案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系初犯,没有前科劣迹;被告人及其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案发前遵纪守法,对所在村居无不良影响。基于这些情况,孔伟律师提出王X符合判处缓刑条件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采纳了该意见,判处王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实现了为被告争取到较为理想判决结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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