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王芳律师代理。王芳律师是一位大学本科学历的复合型法律从业者,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在经济纠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其中买卖合同案件占比约80%。她持有多项权威认证,能为个人及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2019年起,韩XX受王XX雇佣,从事吊顶、木工、瓦工等工作,双方只有口头约定,没签书面劳务合同。2021年12月9日,韩XX施工时,王XX提供的脚手架断裂,韩XX摔伤,造成右跟骨粉碎性骨折。他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00日、营养期100日、护理期90日。
韩XX和王XX就赔偿协商不成,韩XX向永清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X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8062.1元。王XX在一审中提出多种抗辩,比如认为韩XX自身有操作过错,误工费、护理费计算标准过高,自己垫付了42000元医疗费,韩XX伤情与其他意外有关等。
一审法院认定韩XX合理损失98590元,判决王XX赔偿。王XX不服上诉,二审中,王XX提交新证据证明实际垫付42000元。法院最终维持责任比例,纠正垫付金额后改判王XX赔偿93590元。
法律干货
签订书面合同:无论是雇主还是雇员,都应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纠纷发生时无据可依。
保留证据:在劳务过程中,如发生意外,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像医疗记录、费用凭证、事故现场照片等,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安全注意义务:雇员要尽到审慎的安全注意义务,雇主则要提供安全的施工工具和环境,履行安全管理与保障义务。
结语
这个案例让我们看到,在劳务纠纷中,明确责任和保留证据至关重要。遇到问题不要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明智之选。王芳律师执业经验丰富,来自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服务于廊坊、永清县等地,能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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