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刘刚律师代理。刘刚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领域。他还荣获“宿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等荣誉,被评为律图“精英律师”。
2017年X月X日,于某某驾驶四轮拖拉机沿XX国道行驶,在江苏XX建设公司承建的施工路段逆向行驶时发生侧翻。这起事故造成于某某受伤,他的妻子赵X当场死亡,车辆也损坏严重。经交警认定,于某某违章驾驶是主要原因,但江苏XX建设公司未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是次要原因,赵X无责任。
于某某等五名家属因赔偿问题与江苏XX建设公司协商无果后,委托刘刚律师向法院起诉。刘刚律师仔细研究案件,收集相关证据,指出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参考相关统计数据,五原告因赵X死亡产生的各项损失达416821元。因江苏XX建设公司负次要责任,需承担五原告损失共计125046.30元。案件受理费也由该公司负担。
法律干货
明确责任划分:如果遇到类似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的事故,要根据事故认定书明确各方责任,这是索赔的关键依据。
保留证据:及时收集事故现场照片、视频,医院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相关证据,方便后续维权。
了解法律条款:熟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清楚自己的权益和主张的依据。
结语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遇到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不要慌,通过法律途径是可以维护自身权益的。只要我们有法可依、依法维权,就能为自己争取到合理的赔偿。本案代理律师刘刚,执业多年,专业过硬,来自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律师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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