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陈俊全律师代理。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还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
2023年2月4日2时许,在大化县大化镇新化路“布XXKTV”门前,被告人蓝XX酒后对路过的蒙X、韦X等人吹口哨,引发争执。蒙X、韦X等人手持碎砖块与蓝XX等人对峙,随后双方发生斗殴。卢XX手持木棍参与殴打,斗殴造成蒙XX、韦X等四人轻微伤。
大化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对蒙XX、唐XX、卢XX、蒙X、蓝XX、蒙XX、韦X提起公诉,并建议对蒙XX、唐XX、卢XX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对蒙X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对蓝XX、蒙XX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对韦X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陈俊全律师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事件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属于“无事生非”;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寻求刺激,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且殴打行为随意性和泄愤性质强,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同时,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认定七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七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相互谅解等因素,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
法律干货
1.准确认定罪名:在刑事案件中,罪名的认定直接影响量刑。像本案,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量刑不同,准确认定罪名至关重要。
2.自首情节很关键:案发后在现场等待并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3.积极争取谅解:取得对方谅解,能在量刑时获得酌情从轻处理的机会。
结语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在面对刑事指控时,不要慌乱,要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合理的辩护,有可能为当事人争取到较好的结果。陈俊全律师执业多年,在刑事领域经验丰富,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前往南宁市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5楼501的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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