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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刑事辩护律师孔伟:多起案件实现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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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1 · 113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孔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1年
律所: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8201510177255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
咨询电话:18766853358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孔伟律师,现任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文书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判断能力以及逻辑分析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擅长业务: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继承,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争议,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等诉讼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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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孔伟律师自2015年执业,深耕刑事、婚姻家庭等领域。曾为李XX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辩护,提出从轻处罚建议;还为涉嫌故意杀人的王X辩护,指出多种从轻情节,助其获缓刑。

刑事辩护经验

孔伟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年,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30%。其主要客户包括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在刑事辩护领域,他成功办理多起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展现出深厚的专业能力。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当事人方面,原告为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检察院,被告是李XX。争议焦点在于李XX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是否应按指控罪名量刑建议判决。孔伟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分析案情后认为,李XX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是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销售产品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且庭前积极交纳罚金。基于这些情况,律师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虽未采纳缓刑建议,但认可了其他从轻处罚意见,判处李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故意杀人案

此案中,原告是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为王X。争议焦点是王X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以及如何量刑。孔伟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指出王X主动归案,到案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系初犯,没有前科劣迹;被告人及其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案发前遵纪守法,对所在村居无不良影响,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部分意见,认定王X系犯罪未遂可减轻处罚,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王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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