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马学兵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为其执业奠定了坚实基础。他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虽不长,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成功办理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行政诉讼等相关案件290余件,在保险理赔领域承办案件达30余件。
他的核心执业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纠纷、保险理赔、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行政诉讼等领域。尤其专精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案件,在侵权纠纷、服务合同纠纷、赠与合同纠纷、股东出资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医美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马学兵律师身兼浙江省法学会科技与网络法治研究会理事、台州仲裁委调解员、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政府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新华保险浙江分公司客户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监督官”等职务。
他秉持“客户至上,用事实说话,用法律维权,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注重与客户深度沟通,为客户量身定制专属法律方案。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合同纠纷领域:
案例一:2024年,委托人张X(化名)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与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私教训练协议,约定私教课程9节,每节280元,共支付2520元,未签订书面协议。张X指定王X(化名)为专属私教,王X离职后,张X法定监护人拒绝重新选派教练并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遭公司拒绝。核心争议点为私教离职后,委托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追回剩余课程费用。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结合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请求。全面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全程主导诉讼流程,与法院沟通确保案件顺利推进。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
案例二:2024年,张X(化名)为其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13万余元,使用性质非营业)。保险期间内,张X之子李X(化名)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两名乘客(后协商线下付款取消订单)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路灯杆损坏。XX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核心争议在于李X使用顺风车平台搭载乘客的行为是否改变车辆非营业使用性质,保险公司能否据此免责。马学兵律师深入拆解案件要点,构建辩护逻辑:顺风车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网约车营运有本质区别,李X接单时间、路线与上下班通勤契合,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事故当天虽取消平台订单,但未超出合理通勤范围,未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最终法院采纳我方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
保险理赔领域:
案例三:2024年,王X(化名)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出院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王X在投保前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为由拒绝理赔。核心争议点在于王X是否存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理赔责任。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收集王X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据,证明王X在投保时并不知晓自己的既往病史,不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同时,依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向保险公司进行法律沟通和协商。最终,保险公司同意赔付王X保险金10万元。
结尾
马学兵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合同纠纷、保险理赔等多个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运用法律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未来,他将继续秉持“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