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陈俊全律师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6年多时间。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和民事相关案件成功办理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他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其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
陈俊全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他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还担任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
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刑事辩护领域
案例一: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
简要案情: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核心争议点或办案难点:如何证明林某某主观上不具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故意。
关键行动:陈俊全律师通过详细调查案件事实,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林某某对涉案物品的来源并不知情,不具备主观故意。
最终结果:林某某获得不起诉决定。
案例二:李某涉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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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李某被指控涉黑。
核心争议点或办案难点:如何将李某的行为与涉黑犯罪进行区分,降低指控罪名。
关键行动:陈俊全律师深入研究案件证据,结合法律规定,提出李某的行为仅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
最终结果:最终李某只构成寻衅滋事罪。
案例三:蒙X寻衅滋事罪案
时间:2023年。
简要案情:2023年2月4日2时许,被告人蓝xx在大化县大化镇新化XX“布xxx”门前对路过的蒙X、韦X等人吹口哨,引发双方争吵,后发生斗殴,造成蒙Xx、韦X、韦Xx、韦Xx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公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对蒙X等七人提起公诉。
核心争议点或办案难点:案件定性是聚众斗殴罪还是寻衅滋事罪,以及如何为蒙X争取从轻处罚。
关键行动: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理由包括案件起因是蓝xx“无事生非”,纠集人员是为满足寻求刺激心理,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等。同时指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等量刑情节。
最终结果:法院认定七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蒙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结尾
陈俊全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成功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未来,陈俊全律师将继续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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