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结婚前会按揭购买房子,婚后小两口一起生活还贷。这时候就有人会疑惑,婚前按揭买的房子到底算不算婚内财产呢?毕竟房子是很重要的资产,搞清楚这个问题,对夫妻双方的权益保障很关键。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婚前按揭房的一般认定原则
通常情况下,婚前以个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并办理按揭贷款的房子,房子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这房子一般会被认定为支付首付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比如小张在婚前按揭买了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那么这套房子本身是小张的婚前财产,但婚后两人一起还的贷款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妻子是有份的。
二、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计算
计算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有一定的方法。首先要确定婚后共同还贷的金额,就是从结婚开始到现在夫妻双方一起还的贷款总数。然后计算房屋增值部分,一般是用婚后房屋的市场价值减去购买时的价格,再按照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来确定增值部分中属于夫妻共有的份额。举个例子,小李婚前买的房子花了50万,婚后和妻子一起还了20万贷款,现在房子值100万。那么共同还贷部分是20万,增值部分中属于夫妻共有的份额就要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出来。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前按揭房有特别约定,比如约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约定了各自的份额,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婚后一方用自己的婚前财产继续还贷,并且能证明资金来源是婚前财产,那么这部分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可能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赵用自己婚前存的钱继续还婚前买的房子的贷款,并且有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是婚前财产,那么这部分还贷及对应的增值可能就不算婚内财产。
四、离婚时的分割方式
当夫妻离婚时,对于婚前按揭房的分割,一般是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而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小王和妻子离婚,房子是小王婚前按揭买的,那么房子归小王,但小王要给妻子一定的补偿,补偿金额就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中妻子应得的份额。
确定婚前按揭房是否属于婚内财产后,后续还可能遇到一些问题。比如离婚时补偿金额谈不拢怎么办,或者婚后发现对方在还贷过程中有隐瞒收入等情况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比较复杂,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可以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让你在处理房产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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