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程豪律师代理。程豪律师是该律所的合伙人,拥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一直致力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的法律工作。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取得显著的辩护成效。
2009年6月11日,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被告人黄XX占股95万元,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经营管理;被告人戴某某占股5万元,负责公司财务及部分发货工作;被告人黄XX负责联系采购假冒品牌包装等工作;被告人孙XX负责PPR管材及配件生产线生产及喷涂假冒商标,被告人孙XX负责PVC管材生产线生产及喷涂假冒商标,二人每月工资约7000元。
2018年1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协同质监局对被告单位厂房及仓库进行查处,查获大量假冒管材、配件。经审计,被告单位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仿冒管材金额合计人民币128XXXX9195.75元,未售仿冒管材按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也有一定金额。
面对如此复杂且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程豪律师制定了一系列策略。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被告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并非主观故意进行大规模侵权,部分员工只是受雇工作,对侵权行为认知不足。同时,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提出被告单位愿意积极赔偿损失、配合调查等从轻处罚的情节。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被告人黄XX等人判处了缓刑。这个结果对于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比较理想的结局。
法律干货
1.合法经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定要确保使用的商标是合法合规的,避免因假冒注册商标而面临法律风险。
2.员工培训: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法律知识培训,让员工了解商标侵权的后果,避免因员工的无知而导致企业陷入侵权困境。
3.积极应对:一旦面临商标侵权指控,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主动承担责任,争取从轻处罚。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即使面临严重的法律问题,只要积极应对,合理辩护,还是有可能争取到较好的结果。在法律面前,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律规定,合法经营。程豪律师拥有多年执业经验,在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所地址在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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