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6年多时间,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在刑事和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他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同时还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等职务,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
其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他获得了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这一荣誉。陈俊全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刑事辩护领域:
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202X年,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起诉。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林某某是否明知所涉财物为犯罪所得。陈俊全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详细查阅卷宗,收集了林某某并不知晓财物来源违法的相关证据,包括林某某与交易对方的聊天记录、交易过程的细节等。运用法律策略,强调林某某主观上不具备明知的故意。最终,林某某获得不起诉决定,成功避免了刑事处罚。
李某涉黑案:202X年,李某被指控涉黑。关键争议点在于是否构成涉黑犯罪的构成要件。陈俊全律师深入调查案件背景,走访相关证人,收集了李某在案件中的行为并非以黑恶势力为组织特征的证据。在庭审中,运用法律条文和案例,有力地进行辩护。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只构成寻衅滋事罪,而非涉黑犯罪,大大减轻了李某的刑罚。
蒙X寻衅滋事罪案:2023年,蒙X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起诉。公诉机关原指控蒙X等人犯聚众斗殴罪。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理由是本案起因系蓝xx酒后在路边辱骂、挑衅路过的蒙X等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满足寻求刺激、争强好胜心理,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且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同时,指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人员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等量刑情节。最终,法院虽仍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但对蒙Xx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陈俊全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未来,他将继续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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