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维权的实质审查策略
在劳动纠纷中,用人单位常利用合同形式规避责任,劳动者维权困难重重。本案中,劳动者冯XX与哈尔滨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虽签订“劳务合同”,但公司未签正式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仲裁委驳回冯XX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后,李佳莹律师介入,采用实质审查策略,为案件破局。
穿透合同形式的证据布局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紧扣劳动关系认定标准进行举证和论证。她指出“劳务合同”内容符合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证明双方真实合意是建立劳动关系。同时,指导冯XX整理银行工资流水、微信工作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其符合劳动关系的“人身隶属性”和“经济从属性”特征。
驳斥抗辩的逻辑攻防
针对公司“请假导致关系中断”的抗辩,李佳莹律师指出短期请假是正常现象,不影响劳动关系存续。公司员工支付报酬、审批请假的行为,恰恰证明管理关系存在。通过清晰的法律阐述和严密的逻辑论证,引导法庭将审查重点转移到双方权利义务实际履行情况上。
胜诉成果的商业价值
最终,法院采纳李佳莹律师代理意见,确认冯XX与公司六年多的事实劳动关系。这一胜诉不仅为冯XX后续追索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合法权益提供关键法律基础,也彰显了实质审查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重要性,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范例,体现了律师在劳动纠纷案件中的商业价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