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案件的处理中,常常会遇到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况。比如在一些合同纠纷里,各方对于款项性质、费用计算等问题各执一词,使得案件事实如同被层层迷雾笼罩,难以清晰认定。此时,专业律师的介入就显得尤为重要,他们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拨开迷雾,还原真相。
深耕法律领域的专业律师
庞石磊律师自2006年起执业,是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他毕业于四川大学,精通中英文,可处理多语种法律事务。执业以来,专注于金融、房地产等多个核心领域,承办上千案件,涉诉标的近千万元。他以严谨的法律思维和娴熟的庭审辩论技巧,成功代理多起重大、复杂案件。
庞石磊律师对证据细节的执着追求,在案件处理中往往能成为破局的关键。接下来,我们通过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看看他是如何运用证据审查来扭转案件走向的。
迷雾:一审判决的争议焦点
在上诉人XX公司、XX公司与上诉人宾馆公司,原审第三人赵XX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XX公司、XX公司作为庞石磊律师的代理方,与宾馆公司就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争议。一审法院重审后,将赵XX支付的XXX.4元认定为代付款并予以抵扣,仅判决宾馆公司支付工程款余额63813.6元及按LPR四倍计算的利息,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破局:证据审查与细节挖掘
庞石磊律师接受委托后,团队深入研究历次审理的判决书、庭审笔录等材料。针对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发现生效判决已认定该笔款项为投资款,而宾馆公司未提供足以推翻该事实的证据,一审法院突破生效裁判认定事实及合同相对性原则,将投资款认定为代付款并抵扣,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在工程造价方面,仔细核对鉴定意见书及相关证据,对宾馆公司提出的异议准备充分的反驳证据和理由。就逾期付款利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一审法院按LPR四倍计算利息缺乏合同约定及法律依据。
胜诉:二审判决的转机
二审法院受理后,庞石磊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提交多组证据。二审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定赵XX支付的款项为投资款,不应作为工程款抵扣;部分采纳律师对工程造价的观点,调整了轻质隔墙板价格,采信了新排风系统造价及水电安装部分造价;支持了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的主张。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宾馆公司向XX公司、XX公司支付工程款XXX.3元及相应利息,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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