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刘必成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五年,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主要服务企业和民众,工作侧重诉讼。在刑事辩护领域,他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
在陈X涉毒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X于2021年9月17日接收毒品甲基苯丙胺107.73克,构成贩卖毒品罪,且陈X系累犯、毒品再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刘必成作为被告代理人,经详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发现指控“贩卖”毒品的证据链条存在重大不足。缺乏证明其与上家就毒品买卖达成合意的直接证据,涉案资金流水无法与毒资建立唯一关联,关键证人证言存在矛盾且取证程序存在瑕疵。刘必成据此提出陈X不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辩护意见,并围绕案件定性、证据合法性及量刑情节展开系统辩护。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罪名变更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较原量刑建议减轻五年六个月。
个信案辩护亮点
刘必成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辩护中同样表现出色。2021年3月,被告人欧X、贺X、宋X等人共谋从事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活动。公诉机关认为宋X作为业务组长,系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二十八天,并处罚金。刘必成作为宋X的辩护人,确定了“在认罪认罚基础上,着力夯实从犯地位、争取最轻量刑”的辩护策略。他注意到宋X虽担任组长,但行为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人指挥,仅负责执行具体电话推广任务管理,未参与犯罪发起、模式设计、核心资源控制等环节,在犯罪链条中处于从属和执行层面。庭审中,刘必成围绕此核心定位,向法庭阐述宋X从犯的理据,并强调其如实供述、深刻悔罪、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及辩护人的主要辩护意见,认定宋X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且刑期折抵后,宋X在判决生效时已无需再被羁押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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