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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劳动与合同事务律师刘振宇:擅长多类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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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664人看过
导读:刘振宇律师2019年开始执业,服务于开封地区。核心业务聚焦于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在劳动纠纷案件中,作为河南XX公司代理人,成功驳回贾X欠薪、经济补偿等诉求;在合同事务案件里,作为郑州XX公司代理人,部分逆转一审判决,明确劳动关系截止日期。

劳动纠纷代理

刘振宇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在劳动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其主要客户类型包含企业,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在河南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中,上诉人贾X因与被上诉人河南XX公司劳动争议,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贾X主张公司欠薪、欠保,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补缴社保等。

刘振宇团队作为河南XX公司的被告代理人,深入分析案情。他们发现贾X所主张的工资差额计算方式与合同约定的工资构成不符,且贾X在仲裁时曾认可公司未拖欠工资。对于经济补偿诉求,团队指出贾X是因不接受调岗而主动辞职,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关于社保补缴问题,依据相关法律,社保费征缴属于行政法律关系范畴,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最终,二审维持原判,驳回贾X的上诉请求,帮助公司避免了可能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合同事务代理

在合同事务方面,刘振宇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在郑州XX公司与刘X劳动争议案中,刘X起诉要求确认与某公司自入职起至今存在劳动关系一审法院认定双方自入职起存在劳动关系,但未明确截止日期。

刘振宇团队作为郑州XX公司的被告代理人,仔细研究案件细节。他们提出公司与刘X之间不具备订立劳动关系的主观意愿及客观条件,双方是暑假短期劳务合作模式,公司不对刘X进行考勤管理,且刘X被某职业学院录取后,即便曾存在劳动关系也应截止。二审法院部分采纳了团队的观点,明确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为刘X入职至到某职业学院报到之日,部分逆转了一审判决,为公司减少了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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