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王铖于2021年成为辽宁海之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此前从2012年就开始从事法律工作。他累计承办数百件案件,主要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服务,工作方式侧重诉讼。作为辽阳市律协刑委会委员、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在刑事案件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强奸案代理详情
当事人方面,原告为被害人高某,被告是毕某。争议焦点在于毕某是否违背高某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王铖作为被告毕某的代理人,受理案件后多次到看守所会见毕某了解案情,并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王铖详细梳理卷宗,从多方面进行分析。
在事实认定上,他指出被害人对行为性质明知且自主作出选择,其前往毕某家并非受强迫;被害人对事件过程描述存在重大矛盾且与常理不符,其陈述可信度低;被害人与嫌疑人关系亲密的相关事实也佐证了不存在强迫行为。在证据方面,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足,辽阳市公安局复核决定书两次撤销的刑事复议决定书未附卷,影响了证据的完整性和连贯性。基于这些分析,王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恳请检察院对毕某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案件最终结果
最终,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毕某不起诉。王铖通过对案情的细致分析和准确的法律适用,成功为毕某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展现了其在刑事案件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对复杂问题的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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