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执业背景
高永帅律师自2021年起于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拥有法学学士背景,曾担任工会调解员。投身律师职业前,他在知名上市公司任法务要职,熟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其主要客户包括面临刑事指控的个人和有刑事控告需求的企业,工作方式侧重刑事诉讼辩护。
帮信罪案件代理
当事人方面,被告人杨XX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诉,公诉机关为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争议焦点在于杨XX是否构成自首、非法获利金额认定以及是否有从轻减轻情节。
高永帅作为被告杨XX的代理人,在分析案情后发现,杨XX虽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但到案后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构成自首。对于非法获利金额,公诉机关指控杨XX获利4000元,依据是杨XX于2022年8月22日微信支付4次“零钱提现”,但无其他证据印证,且与同案犯杨XX供述矛盾。于是,高律师抓住这一关键,在庭审中提出该指控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了高律师关于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虽杨XX因累犯等因素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但在非法获利认定上为被告减少了潜在的经济损失。
诈骗罪案件代理
此案件中,被告人谭XX、卢XX被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诈骗罪。争议焦点在于两被告是否构成犯罪未遂、从犯,以及是否有从轻减轻情节并适用缓刑。
高永帅作为谭XX的辩护人,在本案中深入分析案件细节。他认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谭XX在本案中属于从犯,仅提供移动设备,其他诈骗行为均由上线远程操控完成,不能认定其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在庭审中,高律师围绕这些观点充分阐述,有力地为谭XX辩护。
最终,法院认定谭XX、卢XX为从犯、犯罪未遂等情节,结合两被告坦白、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况,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成功为被告争取到缓刑的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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