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务中,常存在证据迷雾遮蔽案件真相的情况。像本案,双方签订“劳务合同”,仲裁委也驳回确认劳动关系申请,看似原告维权希望渺茫。此时,执业三年的李佳莹律师介入,案件棘手程度可想而知。
合同审查:揭开伪装
作为原告冯某的代理人,面对被告公司以“劳务合同”否认劳动关系的主张和不利的仲裁结果,李佳莹律师全面研判案件材料。她发现,虽协议名为“劳务合同”,但内容涵盖工作内容、合同期限、薪资标准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这一细节表明,所谓“劳务合同”只是公司逃避法定义务的手段,双方真实合意是建立劳动关系。
证据构建:形成闭环
为进一步证明劳动关系,李佳律师指导冯某整理银行工资流水、微信工作聊天记录、请假记录等证据。这些证据显示,冯某长期、稳定接受公司管理,从事有报酬劳动,工作内容属公司业务组成部分,符合劳动关系“人身隶属性”和“经济从属性”特征,形成了完整证据链。
抗辩驳斥:锁定胜局
针对公司“请假导致关系中断”的抗辩,李佳莹律师指出,劳动者短期请假是正常现象,不导致劳动关系中断。公司员工支付报酬、审批请假的行为,恰恰证明管理关系存在。通过清晰法律阐述和严密逻辑论证,引导法庭审查双方权利义务实际履行情况。
最终,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采纳代理意见,确认双方自2018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30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见,证据审查能拨开迷雾,还原真相,对案件走向起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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