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鹏威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承办各类案件数千起,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梳理证据,明确焦点
翁鹏威律师接受XX公司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证据材料,包括多份买卖合同、增值税发票、《付款计划书》和后续付款凭证等。通过对这些证据的细致分析,他确认案件核心事实与争议焦点在于案涉欠付货款的金额认定,以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起算时间。这为后续的诉讼策略制定奠定了基础。
一审应对,合理举证
一审阶段,被告XX公司辩称《付款计划书》记载金额与事实不符。翁鹏威律师针对该抗辩意见,重点举证《付款计划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他指出计划书由XX公司加盖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是双方对账后的结算结果,且XX公司在一审庭审中已认可该计划书及后续付款情况的真实性,应作为认定欠付货款金额的核心依据。同时,翁鹏威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原主张的月利率2%的利息计算标准,依法变更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既保障了委托人合法权益,又符合法律规定。
二审反击,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后,XX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翁鹏威律师积极应对二审程序,结合一审已查明的事实与证据,向二审法庭阐述案涉《付款计划书》是XX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无法定可撤销情形,其应依约履行付款义务。由于XX公司未提交任何新证据证明其上诉主张,其抗辩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二审法院确认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XX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翁鹏威律师在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从梳理证据到应对一审、二审,始终以专业的态度和精准的操作逻辑,为委托人争取到了胜诉的结果,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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