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的赵磊律师,作为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等,自2009年开始投身刑事辩护领域。在他的带领下,行仁律师事务所承办了数千件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案件背景梳理
20XX年X月XX日16时许,在沈阳市XX区工地,被告人段X某与被害人刘X1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相互厮打。在厮打过程中,段X某持木方将刘X2打伤。经鉴定,刘X1右侧第8、9肋骨骨折为轻伤二级,肢体多处软组织挫擦伤为轻微伤。段X某于20XX年X月XX日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经历了行政拘留、批准逮捕等程序。
辩护策略制定
赵磊律师在接手此案后,仔细研究案件细节。他注意到段X某已赔偿被害人刘X1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这一重要情节。基于此,赵磊律师制定了以段X某自愿认罪、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为核心的辩护策略,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庭审辩护与结果
在庭审过程中,赵磊律师充分阐述了辩护观点。法院经审理认为,段X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最终采纳了赵磊律师的辩护意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段X某拘役四个月。
通过这起案例可以看出,赵磊律师在故意伤害类案件中,善于抓住案件中的关键情节,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相对较轻的刑罚,体现了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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