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律师自20XX年开始执业,就职于湖北巨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刑事事务部副部长。他深耕襄阳本地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领域累计办理各类案件百余起。
案件受理与调查
原告欧X系某物业公司员工,所在公司为包括他在内的129名员工在被告XX公司处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欧X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并构成八级伤残后,保险公司以事故发生时欧X已不在被保险人名单内为由拒赔。欧X委托王辉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伤残赔偿金及意外住院津贴。王辉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行动,调取保单、变更申请书等关键证据。
争议焦点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欧X在事故发生时是否属于被保险人范围。王辉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发现事故发生于20XX年X月X日,而公司申请变更名单的时间为同年X月XX日,事故发生时原保单尚未变更,这表明欧X当然属于被保险人。
庭审辩论与胜诉
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欧X已被替换。王辉律师紧扣保险合同生效期间及变更行为的法律效力,指出变更仅对变更后发生的事故产生效力,不能溯及既往。他的专业辩论和清晰逻辑最终得到法院认可,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认定欧X在事故发生时仍为被保险人,并依据八级伤残对应30%赔付比例及住院津贴条款,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通过这起案件,王辉律师以精准的证据调取和对法律条款的准确把握,清晰界定了保险合同变更的时间节点,切实维护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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